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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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
2020年6月,我公司受商河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商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单位在收集该地块相关资料并分析整理的基础上,于2020年7月4日专门对接了商河县许商街道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对项目地块情况进行了访谈。同时本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踏勘范围包括调查地块内和调查地块周边区域。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次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现将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调查地块位于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总面积26603 平方米(合39.90 亩),位于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于家山村,为商河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地块。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A5),拟建商河县妇幼保健院。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类。地块所在的周边区域以农田、居民区为主要功能,无工业污染源。地块内无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二、踏勘内容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地块历史情况,污染源状况;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所依据的资料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等文件。
三、结论和建议
根据调查人员现场踏勘的情况,结合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和村民宅基地使用,无工业企业建设,相邻地块的利用历史相对单一。现状周边主要为农用地和拆迁旧村址,地块东南方位550米左右在建居民区和学校,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地块西侧500米左右为养殖场和大棚,其余方位均为农田。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项目组调查和资料分析的情况,本地块应为非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调查评估的内容与程序,基本判定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在后期场地开发过程中,建议加强场地管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委托单位:商河县卫生健康局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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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之翼环境咨询公司机构专业提供于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