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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新华教育集团山东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新华教育集团山东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二期地块
地块位置:调查地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文源街以南,西甄家村以北,玉凯路以西,玉皇路以东。地块中心坐标(CGCS2000坐标)如下:X为4115903.59014,Y为509913.53000。
调查面积:100199平方米(合150.30亩)。
地块规划: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作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使用,新用途规划为教育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因此,商河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新华教育集团山东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二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检测点位(包括1个清洁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1个(含2个平行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增加pH值、氨氮和锌,共计48项。此外,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清洁对照点),共送检4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表1中35项基本项(不含放射性及两菌)。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各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其中氨氮和锌低于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第二类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和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上述超标因子非本地块特征污染因子,亦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地均已供应市政自来水,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和蒸汽暴露途径。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公示
委托单位:商河县玉皇庙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雅茹
联系方式:0531-82376677
山东城市之翼环境咨询公司机构专业提供于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