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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银桥片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银桥片区
地块位置:位于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育才路以东,银河路以北,商中路以西,宝源街以南,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7.148204°、北纬37.299627°;中心点CGCS2000坐标X为4129773.975、Y为513139.933。
调查面积:122383平方米(合183.57亩)。
地块规划: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和商业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因此,山东惠众城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银桥片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16个土壤点位,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增加pH值、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5项基本项(不含放射性及两菌),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共37项。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各土壤样品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土壤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高锰酸盐指数和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上述超标因子非本地块特征污染因子。综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调查评估的内容与程序,判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和商业用地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公示
委托单位:山东惠众城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城市之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雅茹
联系方式:0531-82376677
山东城市之翼环境咨询公司机构专业提供于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服务咨询。